- 經部擬將中小企業條例升級為「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
- 新增設備投資抵減,門檻低於產創條例
- 研發投抵營所稅率擬由15%提升至25%
- 增僱員工及加薪租稅優惠擴大適用對象
- 新增新創企業培育專章,優惠優於產創條例
- 產業界籲對微型與新創提供更適切協助[1]
(綜合聯合報、公視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賴總統今年520提出1,000億元加速振興中小微企業計畫,經濟部將現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升級為「中小微企業升級轉型發展條例」,近期內預告,力拚9月底前送立法院審查。
經濟部規劃三大租稅優惠加碼方向。第一,新增中小企業轉型設備投資抵減,適用門檻低於「產業創新條例」,設備項目不限智慧機械、5G、資安、AI及節能減碳等五項,投抵率可能提高。第二,擴大研發投資抵減項目,抵減營所稅率由現行15%爭取提升至25%。第三,擴大增僱員工及員工加薪租稅優惠適用對象,並加碼優惠。
此外,修法新增「新創企業培育專章」,併購新創、天使投資人、有限合夥投資創投穿透式課稅有望納入,租稅優惠將優於產創條例。經濟部表示,政策目標為微型企業「健身」、小型企業「壯大」、中型企業「升級」、新創產業「拔尖」,輔導對象納入商圈、市場、地方特色產業、農企業及觀光旅遊業者。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日前舉辦修法公聽會,產業界人士肯定修法方向,但呼籲政府對資源較缺乏的微型與新創企業提供更適切協助。桃園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執行長王智弘建議設立跨部會實證沙盒,減少企業摸索時間;全國創新創業總會秘書長謝戎峰盼針對新創設立專章處理問題;陽明交通大學教授黃經堯則建議協助中小微企業行銷全球,導向出口而非僅限在地市場[1]。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署長李冠志表示,轉型升級重點在全面提升競爭力與經營韌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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