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商店到店成詐騙集團洗錢新手法
- 詐團藉此繞過銀行防詐風控與警示機制
- 民眾網購遭假金管會詐騙,財損逾400萬元
- 退休男遭假交友詐騙,寄出約600萬元現金[1]
- 刑事局:要求寄金融卡或現鈔者一律是詐騙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報導)
刑事局今日表示,詐騙集團近期為規避金融機構臨櫃關懷及帳戶圈存機制,利用四大超商「店到店」物流運送現金、金融卡及存摺,成為新型態洗錢手法。由於超商物流無法現場驗貨,車手可直接取件,被害人一旦寄出便難以即時攔阻,追回款項難度倍增。
刑事局指出,政府機關、金融機構及合法交易管道,絕不會要求民眾透過超商「店到店」寄出金融卡、存摺、提款卡密碼或大量現金。詐騙集團除以假檢警、假電信客服騙取信任,或以假交友結婚為誘餌,最終以「驗證金流、開立海外帳戶」等藉口,指引被害人將金融卡、密碼甚至數百萬現金打包寄出。
警方提供案例,有民眾網購後接獲假冒金管會人員要求配合調查,以超商「店到店」寄出金融卡,最終財損超過400萬元。另有一名60歲退休男子遇網路假交友真詐騙,對方以「賣房回臺結婚」為誘餌,指示他分批將260萬元及325萬元的大額現鈔裝入包裹寄出,總計約600萬元,直到對方失聯才驚覺受騙[1]。
刑事局呼籲,若對方要求透過超商「店到店」寄出金融卡或現鈔,即為詐騙,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上165打詐儀錶板查詢。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