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為保護國產花生優良品種,農業部今(4)日依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預告修正「限制輸出之植物種苗貨品品項」,將「帶殼花生,種子」及「去殼花生,種子」列入限制輸出項目,預告期至8月5日止,預計最快8月中旬後實施。
農業部指出,台灣近年培育出多款明星品種,包括產量高、風味濃郁的「台南14號」、富含花青素的「黑金剛花生」,以及具高油酸特性的「台農11號」與「台南20號」。限制種苗出口是為避免優良品種被帶到國外栽種後再回銷台灣,衝擊國內市場與農民權益。
農糧署副署長黃昭興說明,繁殖用花生種子限制出口後,未來輸出須向農業部申報核准,僅限國際學術研究交流用途[4]。另將另行預告,未經授權在國外栽種的台灣花生也將禁止輸入台灣,該法規已在行政程序中,近期將與產業利害關係人溝通,盼年底前上路[4]。
農業部強調,將持續推動契作栽培、充實加工與烘乾量能,並強化市場區隔與品牌行銷,穩固產銷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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