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擎天崗情侶親密行為遭官方即時影像直播,全案函送偵辦
- 張景森批政府無權將民眾私密活動公開直播
- 籲觀光即時影像應採遠景低解析度,不可識別個人
- 指政府先創造偷窺條件再懲罰被拍者,邏輯荒謬
- 要求檢討所有會拍到人臉、車牌、夜間活動的鏡頭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聯合報、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陽明山擎天崗一對情侶日前深夜親密行為,遭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設置的24小時即時影像鏡頭全程直播,畫面遭截錄轉傳,引發社會熱議。該對男女已於17日到案完成筆錄,全案依妨害風化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張景森21日於臉書發文,針對此事件提出嚴厲批評。他認為不能只將問題歸咎於年輕人不檢點,應反問「政府到底有什麼必要,有什麼權力可以把情侶的私密活動公開直播給全世界看?」呼籲政府立即檢討所有觀光景點即時影像,「拒絕政府偷窺」。
張景森指出,監視器與即時影像性質不同。為交通、安全、防災等目的設置的監視設備有其正當性,但管理用攝影機應為內部使用、必要時調閱;觀光用即時影像則應採遠景、低解析度、定時更新、不可識別個人。他批評,許多景點鏡頭已從「看天氣、看人潮」變成可被任何人觀看、截圖、散布的公共直播頻道,產生嚴重的比例原則問題。
張景森進一步質疑,遊客了解擎天崗天氣或停車場狀況,是否真需要24小時高清直播?是否需拍到人坐在哪裡、做了什麼?他直言,政府不能用「安全」「觀光」「研究」「服務」等名詞包裝一套沒有邊界的觀看系統。
張景森認為,更荒謬的是,當民眾被政府鏡頭拍到私密行為後,執法機關竟先偵辦被拍者的「公然猥褻」。他強調,真正該追究的是截錄、散布、轉傳影片的人。政府不能一方面設鏡頭暴露人民日常生活,另一方面在影像外流後將責任推給被拍者,「等於政府先創造了偷窺條件,再懲罰被偷窺者」。
張景森強調,「公共空間不是無隱私空間」,公眾偶然看見與政府主動架設鏡頭連續拍攝公開播放,是完全不同的事。他呼籲政府立即檢討所有觀光景點即時影像,凡是會拍到人臉、車牌、休憩區、親密互動或夜間活動的鏡頭,都應調整角度、降低解析度、改為定時截圖,必要時停止公開直播,並建立明確告示、保存限制、截錄防制、隱私影響評估與責任追究機制。
(新增三立新聞、TVBS新聞、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陽管處21日晚間發布新聞稿,首度針對張景森批評正式回應。陽管處表示,擎天崗等景點即時影像設置於公共空間開放區域,目的為生態保育、科學研究、安全管理及讓遊客了解即時天候,因此有必要維持一定解析度。
陽管處並指出,擎天崗案近期引發「群聚效應」,部分遊客深夜喧嘩、使用強光照射、違規吸菸亂丟垃圾,干擾野生動物夜間棲息、導致草坪枯黃裸露,深夜車潮噪音也衝擊周邊菁山路居民睡眠品質。陽管處表示,已調整鏡頭角度避開近景,僅呈現中、遠景,並與保七總隊第四大隊持續加強巡查與勸導。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