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工地新制6月1日上路,強制留設行人廊道
- 廊道淨寬1.2公尺、淨高2.4公尺,頂面設防墜鋼板
- 路口轉角6公尺內工地須使用可穿透圍籬
- 違規可罰1.8萬至9萬元,按次連續處罰
- 工地半徑50公尺內有學校須召開施工說明會
- 海警發布時工地須自主檢查並回傳市府
- 一定規模以上工地須導入「智慧噪音盒子」24小時連線監控[4]
(綜合TVBS新聞、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桃園市政府完成《桃園市建築物施工中管制要點》修法,新制將於6月1日起正式上路,針對工地占用行人空間、噪音揚塵等問題祭出強制規範。
新制要求都市計畫內建築基地鄰接道路側,須沿安全圍籬留設行人安全走廊,淨寬至少1.2公尺、淨高2.4公尺,頂面設置鋼板防止物料墜落,廊道須平整、無障礙並設置照明。距路口轉角6公尺內的工地,圍籬須使用視線可穿透材質,消除轉彎車輛視覺死角。開挖一定深度以上的深開挖建案,須設置安全監測揭示牌,主動公開工程資訊。
建管處施工管理科長莊煜程表示,未依新規辦理者,將依建築法裁處1萬8000元至9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按次連續處罰。
學區與防災規範方面,工地半徑50公尺內若有國中小或幼兒園,業者須召開施工說明會,與學校協調作息時間。中央氣象署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時,全市在建工地承造人須完成自主檢查並回傳市府備查。
智慧監控部分,建管處與環保局共同推動智慧工地治理,要求一定規模以上工地導入「智慧噪音盒子」,整合影像辨識、空氣品質與噪音偵測功能,並與環保局24小時連線,將傳統巡查模式轉型為數據治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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