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王男因住家緊鄰影城,不滿噪音持木棍敲牆
- 造成影城外牆金屬板凹陷,業者提告毀損
- 法院認定敲牆不符正當防衛,判拘役15日、緩刑2年
- 法官建議可透過民事訴訟或環保檢舉解決噪音問題
影城噪音擾鄰 男敲牆判拘役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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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89影城嘉義噪音正當防衛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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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嘉義市一名王姓男子因住家緊鄰in89影城,長期不滿電影播放產生的音效與低頻共振干擾他與母親作息,去年11月兩度持木棍敲擊影城外牆,造成金屬牆面凹陷變形,遭業者提告毀損。嘉義地院審理後,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王男出庭坦承敲牆行為,但主張是「正當防衛」。他稱影城音效侵害其居住權與人格權,導致自身大腦、頸椎、心臟出問題,並提出母親診斷證明、相關論文及報案紀錄等資料,強調多次向影城、環保局及警方反映未果才動手。
法官認為,王男提供的資料僅能證明其主觀上深受噪音困擾及曾向外求援,但不能作為毀損他人財物的正當理由。即使噪音問題屬實,仍可透過民事訴訟或向環保機關檢舉解決,持木棍敲牆無法降低音量或阻斷共振,不符合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要件。審酌王男長期受干擾、一時情緒激動犯案,犯罪情節尚非重大,故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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