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蘆洲居酒樓酒後因「給小費」言詞引發衝突
- 陳女持啤酒罐砸向吳男頭部致紅腫受傷
- 三人事後互不提告,仍依社維法送辦
- 警員趕赴現場途中自摔,四肢擦挫傷無大礙
(綜合TVBS新聞、東森新聞報導)
新北市蘆洲區中原路一間居酒屋於19日凌晨0時許發生酒後肢體衝突。李姓男子(51歲)、陳姓女子(26歲)與吳姓男子(44歲)等一群好友相約飲酒餐敘。席間李男酒後聲稱要給吳男的女友「小費」,吳男認為對方影射其女友是「出來賺的」,雙方爆發口角並互相推擠拉扯。陳女見狀拿起桌上的啤酒鋁罐朝吳男頭部砸去,造成吳男頭部紅腫受傷。
警方獲報啟動快打機制到場,將三人帶回派出所釐清。經調閱監視器確認事發經過,三人事後冷靜下來,均表示互不提出傷害告訴,但警方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送辦裁罰。
此案發生插曲,三民派出所一名張姓警員(25歲)騎乘警用機車趕赴現場途中,行經中原路與長安路口轉彎時,疑因車速過快不慎自摔(俗稱雷殘),所幸未與其他車輛碰撞。張員經送醫治療確認僅四肢擦挫傷,無重大傷勢,已返家休養。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