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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醉男亮刀辯稱烤肉 社維法送辦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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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太平分局社會秩序維護法酒醉滋事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台中27歲林男酒後拖行李箱露刀,在小吃店敲牆、點火燒紙
  • 店家請離後轉至超商前,民眾報警
  • 警方到場時林男已泥醉,帶回保護管束
  • 林男辯稱刀子是「待會烤肉切水果用」
  • 警方依社維法「無正當理由攜帶殺傷力器械」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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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報導)

台中市太平區一名27歲林姓男子,7日深夜疑因與女友吵架後大量飲酒,拖著行李箱到樹德路小吃店用餐,行李箱未闔緊露出水果刀、卡式烤肉爐。林男在店內做出湯匙敲牆、點火燒紙團丟地上、拿出衣服變裝等怪異行為,並不斷喃喃自語。店家擔心員工與顧客安全請其離開,林男轉移至隔壁超商前空地,民眾見狀報警。

警方晚間10時35分獲報到場,林男已成泥醉狀態,員警先約制脫序行為,帶回派出所實施保護管束。林男辯稱行李箱內的水果刀與卡式爐是「待會要烤肉、切水果用」。警方查扣刀械,通知家屬帶回,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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