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大生奉子成婚不到2個月即離婚,被告知孩子非親生
- 男大生傳送3段性影像給友人並恐嚇前妻
- 橋頭地院依《兒少性剝削條例》判刑1年3月
- 考量被告學業穩定,給予緩刑3年
- 命向法院提存7萬元賠償原告
(綜合TVBS新聞、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21歲男大生小華(化名)2023年與未成年女友小美(化名)交往,因意外懷孕而奉子成婚,但婚姻不到2個月即告破裂。離婚後小華試圖復合,小美不僅封鎖聯繫,更透過共同友人傳話,謊稱孩子並非小華親生,意圖讓他徹底死心。
小華不堪打擊,2024年6月未經小美同意,透過Line將先前拍攝的3段性影像傳送給該名友人,並揚言「趁我還沒公之於眾時最好要她把話說清楚,不然我讓她下輩子也不能好過」,小美心生恐懼提告。
橋頭地院合議庭審理時,考量小華犯案時年僅21歲,短期內歷經懷孕、結婚、離婚等重大人生轉變,升學之餘仍打工支付扶養費用,是在被斷絕聯繫、無法探視孩子且被告知非生父的情況下受打擊犯案,且事後展現和解誠意。為避免入監中斷其平穩學業與生活,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年3月,緩刑3年,並命向法院提存7萬元賠償原告。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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