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TVBS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台中興中街一處集合式住宅2022年3月6日發生大火,造成6死6傷。台中高分院今(2)日宣判,莊姓女房東上訴駁回,維持一審7年刑期。同案縱火的鄭姓房客因辯護人聲請停止審判,二審今日未宣判。
檢警調查,莊女將該棟民宅違規加蓋並隔成43間套房出租,同時在1至9樓樓梯、走廊、陽台等逃生通道堆放大量二手衣物、雜誌、床墊及家具等易燃物品,阻塞逃生路線。台中市環保局自2019年起即因堆積雜物問題對莊女裁罰35次,罰款累計達20萬1600元[1]。
房客鄭男因積欠房租、且在房間內飼養寵物羊導致糞尿異味,與莊女多次爭吵後被要求搬離。鄭男不滿,於2022年3月6日持打火機點燃二樓樓梯口塑膠袋,延燒雜物引發火勢,造成6名房客死亡、6人受傷。案發後鄭男曾折返現場協助消防員拉水線滅火,並表示要救寵物羊[2]。
一審台中地院認定鄭男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莊女犯公共危險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罪、廢棄物清理法,判處7年。民事部分,莊女與鄭男須連帶賠償死者家屬共600萬餘元[2]。
上訴二審期間,莊女仍主張無罪,辯稱現場雜物是回收業者堆積、非她所為,且6條人命是鄭男縱火造成,與她無關,並表示「小小的打火機,毀了我一生」[4]。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7年刑期,全案仍可上訴。
鄭男部分,辯護人主張鄭有中度智能障礙,無法與律師有效合作、不具就審能力,聲請停止審判。此聲請經台中高分院駁回、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目前仍由台中高分院裁定中,故二審今日未就鄭男涉案部分宣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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