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小黃公車掛綠底白字牌照,被質疑變「小綠公車」
- 蔡育輝指個人計程車不符法規門檻,無法參與營運
- 綠牌車免繳35萬牌照費,被質疑規避計程車法規[1]
- 交通局稱領用綠牌依法有據,全台多縣市同模式
- 42條路線40輛車,營運經費逾1億元
- 交通局暫不開放個人計程車直接申請營運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南市偏鄉小黃公車近年陸續出現懸掛綠底白字「營業小客車」牌照的車輛,引發市議員蔡育輝質疑,原本的「小黃公車」變相成為「小綠公車」,且規避計程車牌照費與法規限制,形成制度不公平。
蔡育輝指出,小黃公車現行法規門檻過高,個人計程車行或個別駕駛因不具公司組織資格,難以參與投標營運。他質疑,綠底白字營業小客車的出現,是否因計程車牌照不足,市府為業者解套而核發;相較計程車須繳納35萬元牌照費並受相關法規規範,營業小客車在制度上更具彈性,形成業者間的不對等待遇[1]。
蔡育輝也指出,2023年至2025年間,台南小黃公車實際營運經費已超過1億元,目前共有42條路線、40輛車投入服務,但主要集中於玉井、南化、東山、白河、西港及學甲等地區,其他偏遠行政區的公共運輸需求同樣存在,資源配置是否均衡值得檢討。
交通局回應表示,為健全偏鄉公共運輸制度,投入小黃公車營運的業者須依規定成立市區汽車客運業,並使用5人座以上小客車領用綠底白字「營業小客車」牌照營運,相關作業皆有法源依據。交通部早在2020年即開放市區客運業以小客車營運偏鄉路線,目前包括桃園、台中、高雄、新竹、嘉義、屏東及台東等縣市推動的幸福巴士,也普遍採用相同模式。
針對在地業者參與問題,交通局強調,考量小黃公車營運涉及車隊調度、服務管理及穩定供車等需求,目前尚不宜開放個人計程車直接申請營運,但鼓勵在地駕駛透過加入計程車隊等方式參與服務。未來公告新路線時,將函知計程車各公、工會,並輔導有意願經營的業者或團體參與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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