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捷向洪淨求償313萬,法院判賠26萬
- 營業損失僅認定事發當天及隔日,共4萬餘元
- 車廂維修、員工加班及諮商費獲准,慰問金遭駁回
- 洪淨辯稱攻擊對象是人非物,車損無需更換
- 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捷運2024年5月21日發生隨機砍人案,犯案者洪淨持刀攻擊乘客造成2人受傷,刑事部分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處9年9月徒刑定讞。中捷公司隨後向洪淨提出民事求償313萬1328元,台中地院判准26萬3976元,全案仍可上訴。
中捷主張,攻擊事件導致當日系統單線雙向運轉3小時46分鐘,列車延誤4小時1分30秒,且影響運量至6月底未回升,以事發前後1個月總運量11萬3450人乘以平均票價25.08元計算,營業損失達284萬5326元。另加上車廂維修費17萬1063元、人力加班費9萬5949元、員工心理諮商費1萬6000元及2名旅客慰問金禮盒2990元,合計求償313萬1328元。
洪淨抗辯指出,事發後載運量仍比事發當天及前一年同期高,未影響營收;攻擊對象是「人」不是「物」,車廂刮傷未達不堪使用程度,無需更換;員工加班費與事故關聯不明,心理諮商與自己無關。
法院審酌,中捷2023年至2024年載運量增長19.22%,推估事發當月平均載客量為3萬7176人次。事發當天及隔日載運量分別為3萬5600人次、3萬7006人次,略低於推估平均,之後均高於平均數,認定營收損失僅1746人次乘以平均票價24.89元,共4萬3458元。加上車廂維修費、員工加班費及心理諮商費,慰問金部分則無理由,合計判賠26萬39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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