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遺囑存在LINE記事本或Word檔不具法律效力
- 自書遺囑須本人親筆書寫、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 蘇家宏建議可先打字再手寫抄錄,並錄影存證
(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報導)
民眾若將遺囑打在電腦存成Word檔,或直接寫在LINE的記事本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律師蘇家宏明確指出「絕對不行」,此類電子紀錄不具法律效力。
蘇家宏說明,自書遺囑必須由本人親筆書寫完整內容,並在遺囑末尾親筆簽名,同時註明立遺囑的年月日,才是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僅以打字、訊息等電子方式記錄,無法產生法律效力。
蘇家宏建議,已打好電子檔的民眾,可拿出紙筆重新抄寫一遍,過程中記得簽名並寫明年月日,從頭到尾都必須親自手寫,同時可錄影存證,證明為本人親筆所立。他強調,先以LINE或Word記錄下來的內容,代表立囑人最初的感情與想法,在手寫時仍可進行調整,如此才能在感情與法律兼備的情況下,依照自己的意願分配財產。
系統持續蒐集本事件新進文章,資訊充足時將整合至下一份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