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婦2006年離家失聯,因涉竊盜遭通緝
- 家屬2025年向台南地院聲請死亡宣告獲准
- 陳婦2026年5月18日主動到台南歸仁派出所投案
- 警方查詢才發現她已被宣告死亡
- 台南地院審理後裁定撤銷原死亡宣告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報導)
一名陳姓婦人於2006年8月離家後音訊全無,因涉犯竊盜案件遭通緝,家屬長年尋人未果,於2025年向台南地院聲請宣告死亡並獲准,裁定死亡時間為2013年8月7日下午12時。
不料,人在屏東的陳婦於2026年5月18日下午2時許,主動返回台南,走進台南市警歸仁分局歸南派出所投案。受理員警查詢身分時,發現她不僅是失蹤人口,且已遭法院宣告死亡,對於「死而復生」感到相當驚訝。警方確認身分後將她移送歸案。
台南地院後續審理,依家事事件法規定,認定陳女目前仍然生存,裁定撤銷原死亡宣告。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