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4日)召開記者會,針對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業務提出四大訴求,呼籲司法院正視基層勞動權益,推動該業務制度化。
司改會指出,依現行規定,法官助理的工作並不包含草擬裁判書,但實務上,草擬裁判書早已是部分法官助理的核心業務,甚至有法官將全案卷證交由助理自行形成心證後,直接作為正式裁判內容,形同將審判業務「外包」,必須嚴格禁止[2]。
司改會提出四點訴求:一、打破潛規則,建立草擬裁判書的配套運作機制;二、拒絕審判「金額交割」,要求制度化;三、尊重專業分工,改善司法過勞;四、司法院應正視助理勞動權益,改革不應建立在犧牲基層之上[3]。
副執行長呂政諺強調,制度化並非增加助理負擔來減輕法官負擔,而是落實專業分工,讓體系運作更有效率。董事長黃旭田表示,任何制度改革須有完整規劃,否則「這邊解決了問題,那邊又產生新的問題」[3]。
司改會具體主張,應修正「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明定法官指示助理草擬裁判書時,須提供裁判要旨及得心證理由,助理應記錄並以可供第三方檢驗的電子形式留存歷次編修紀錄[3][2]。同時呼籲提案修法的立委沈伯洋及司法院提出完整對策,完善法官助理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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