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幫角頭楊男遭小弟設局割喉棄屍
- 主嫌阿豪判12年8月,同夥林男判7年5月
- 行兇後二度移屍,最終棄置40公尺深山谷
- 警方在死者頭七當天突破涉案人心理防線尋獲遺體
- 本案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
(綜合壹蘋新聞網、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花蓮一名24歲楊姓黑幫角頭,因懷疑毒品款項遭侵吞而教訓小弟,引發21歲小弟阿豪(化名)心生殺意。去年2月3日晚間,阿豪與林姓友人串通,以「還錢」為由設局,將飲酒又吸毒而意識不清的楊男誘騙上車,載往白鮑溪產業道路。途中楊男傳訊「等一下幫我拿刀」,林男回傳「好」;抵達後,林男拋下一句「你自己想好就好了」便冷眼旁觀,阿豪隨即持摺疊刀猛刺楊男右頸,切斷頸動脈致其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兩人將屍體推落白鮑溪底。
隔日阿豪擔心棄屍點不夠隱密,又找來林男及熟悉地形的陳男,將屍體打包塞進後車廂,四處尋找藏屍點。車輛行經秀林鄉木瓜溪龍澗發電廠附近爆胎,三人索性將屍體扔下深達40公尺的山谷。死者家屬報案失蹤後,警方調閱監視器上山搜索,在死者頭七當天突破涉案人心理防線,於深山邊坡尋獲已腐壞的遺體;在逃的林男因擔心遭幫派追殺,隨後向警方投案。
花蓮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依殺人及遺棄屍體罪判主嫌阿豪應執行12年8月;同夥林男依幫助殺人及遺棄屍體罪判7年5月。國民法官指出,兩名被告以殘忍手段剝奪生命、二度移屍任由屍身腐壞,案發初期親友詢問時還擺出毫不在乎的態度,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主嫌阿豪偵查中供述反覆,起訴後坦承全部罪行;林男否認幫助殺人但坦承遺棄屍體,因患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且缺乏家庭支持。全案可上訴。
本案國民法官由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組成,其中男性3名(具原住民身分者1位)、女性7名(具原住民身分者2位),年齡28至70歲,職業涵蓋服務業、科技業、製造業、自營商、行政、退休教師、交通物流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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