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端午連假返台勿攜帶豬肉及動物產品入境
- 違者最高可罰100萬元
- 首次自疫區違規攜帶豬肉製品罰20萬元
- 防檢署已加強機場港口查驗及檢疫犬巡查
(綜合TVBS新聞、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端午連假將至,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提醒,民眾出國返台切勿攜帶豬肉及相關動物產品入境,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防檢署指出,自非洲豬瘟2018年肆虐亞洲後,台灣已成功防守7年以上。2025年10月21日發生非洲豬瘟案例後,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立即啟動跨部會應變機制,今年4月6日正式獲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核可,重新恢復為非洲豬瘟自我聲明非疫區。
連假期間旅客入境量大增,邊境防疫面臨嚴峻考驗。防檢署已提前部署,在各國際機場及港口加強查驗人力,並強化X光機檢查及檢疫犬巡查力道,同時針對快遞及貨運貨物同步加強抽查機制。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違規攜帶肉品入境可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其中,自非洲豬瘟疫區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首次違規處20萬元罰鍰,再犯者處100萬元罰鍰。防檢署呼籲,民眾應選購有完整標示的國內豬肉製品,切勿在網路購買來源不明的境外豬肉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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