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市葉姓科長涉指示業者填不實施工日誌遭起訴
- 水溝蓋等28處修繕在發包前已提前完工
- 得標廠商林男及監造邱男一併被訴
- 3人均坦承施工日期與日誌不符
- 檢方未查出貪污事證
(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嘉義市政府葉姓科長遭控於111年間,在街道溝蓋修繕工程尚未正式發包前,即先行派工完成修繕,事後再指示得標廠商及監造人員填寫不實施工日誌。嘉義地檢署偵結,將葉男、林姓業者及邱姓監造人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葉男時任嘉義市西區公所技士,承辦111年度西區道路附屬設施維護工程開口契約採購案,該案於111年3月3日由林男經營的土木包工業得標。葉男明知111年4月簽請的蘭州一街溝蓋破損等28處維護修繕,實際上已由林男於得標前(即111年3月前)修繕或更換完畢,卻仍製作不實公文書,送呈不知情主管核章。
林男配合製作不實施工日誌,交由邱男負責的設計監造公司,後續向西區公所申請辦理部分驗收,損害公所對標案履約管理的正確性。案經法務部廉政署報請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
3人到案後均坦承,施工日期與施工日誌記載不符,實際維修已提前於111年2月間完成。檢方調查後,未發現葉男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事證。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