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風翁入住長照機構43天後墜樓身亡
- 家屬質疑機構未鎖門窗,求償212萬餘元
- 長子到場辱罵父親「你人不當,要當狗是嗎?」
- 法官認定門窗上鎖與墜樓無因果關係
- 一審判長照機構免賠,全案可上訴
(綜合TVBS新聞、壹蘋新聞網等2家媒體報導)
苗栗縣一名邱姓老翁因中風、行動不便,去年7月被子女送往長照機構,入住僅43天後,從2樓寢室鋁門窗外陽台墜落1樓身亡。家屬質疑機構未將門窗上鎖、疏於照護,提告求償212萬餘元。苗栗地方法院近日一審判決機構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邱翁入住當天曾情緒不穩,事發當日上午又因情緒波動、隨地大小便,機構通知其長子到場安撫。不料長子到場後,竟以台語辱罵父親「你人不當,要當狗是嗎?」、「你在看X小」,導致邱翁情緒更加激動。機構人員持續安撫後,邱翁一度回床休息,但當日下午仍自行翻越陽台墜樓,因氣血胸、創傷性休克不治。
法官審理認為,法規並未要求長照機構必須將寢室落地鋁門窗上鎖,且上鎖可能阻礙逃生、違反消防安全;即便上鎖,邱翁也可自行開啟,因此門窗是否上鎖與墜樓無因果關係。此外,家屬從未告知邱翁有自殺傾向,機構人員相處僅40多天,難以即時判斷;機構已依規定配置人力巡房、安撫並探視,符合《長期照顧服務法》及契約義務,無可歸責事由,故駁回家屬之訴。
(新增東森新聞、中時電子報、三立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家屬與機構簽約的具體費用細節:每月3.6萬元,契約內容為居住環境整理、膳食及基本護理生活照顧,非一對一專人隨時看護。法官據此認定,機構已依標準配置人力並維持每2小時巡房一次,符合當時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無法苛求護理人員能隨時預知並阻攔數秒內發生的墜樓行為。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