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國擬成立法定委員會監管資料中心產業
- 新規將聚焦資料中心的電力與水資源使用
- 投資者重複簽訂用水協議,導致政府資源規劃失真
- 東部經濟走廊為監管重點區域
- 政府考慮分區規劃,避免新建資料中心過度集中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泰國政府正擬定新規範,將成立具備法定權力的委員會,負責管理資料中心產業,職責包括審批、許可、監察及評估在泰國營運的資料中心。
民族報(The Nation)引述泰國總理府消息人士報導,該擬議中的「總理府規章」將賦予主管機關更全面監督資料中心的營運,尤其是其對電力和水資源等國家資源的使用情況。資料中心不僅消耗大量電力,也需要用水維持冷卻系統運作。
消息人士指出,部分計劃在東部經濟走廊(EEC)興建資料中心的投資者,為確保冷卻系統獲得充足用水,簽訂重複的用水預留協議,導致統計上的用水需求高於實際需要,使政府難以準確規劃資源配置。
泰國政府將特別關注東部經濟走廊區域,當地水資源配置須在工業、農業及家庭用戶之間取得平衡。此外,政府正考慮針對資料中心設置地點採取分區規劃措施,未來新建設施可能不再集中於東部經濟走廊,以減少家庭、產業與資料中心營運商之間因資源產生的長期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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