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委託徵信業者監控沈伯洋 北檢起訴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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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進黨立委沈伯洋遭監控案,今(7)日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徵信業者鄭永津、謝乙辰、江文鑫、侯凱瀚等4人,並對已逃匿出境的香港籍雇主鞠覺賢、林慶發布通緝。
檢方調查,微信徵信、全聯徵信負責人鄭永津於2024年9月5日接獲港人鞠覺賢、林慶委託跟監沈伯洋,鞠男當天匯款港幣99950.09元(約新台幣36萬元)至鄭男帳戶作為報酬。鄭永津因所屬公司無實際跟監員工,以18萬元轉包給大愛國際徵信公司負責人謝乙辰,謝指派員工江文鑫、侯凱瀚等人執行任務。
由於沈伯洋有藍姓隨扈在旁保護,江文鑫跟監過程不順利,雇主鞠、林甚為不滿,兩人於2024年9月27日自香港入境台灣了解情況。謝乙辰遂提議安裝錄影設備監控,由江文鑫將微型攝影機安裝在沈伯洋大安區住所前方停車格的機車座墊下方,鏡頭朝向大門口,自2024年10月1日至11月8日進行24小時全天候監控,共計39天[2]。江文鑫等人將拍攝到的影像透過Telegram傳送至群組,鄭永津再傳送給鞠覺賢。
檢察官指出,鄭永津明知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國政治人物進行言論打壓及蒐集個人社會活動,仍為圖私利收受高額價金委託,配合境外敵對勢力侵害國人,且歷經多次問訊仍飾詞避重就輕,最終雖表示願意認罪,但非真心悔悟,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年6月。謝乙辰、江文鑫、侯凱瀚則坦認犯行,深表悔悟,檢方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鄭永津與謝乙辰分別賺取18萬元,檢方建請宣告沒收[3]。
民進黨表示尊重司法調查,並譴責中國與在地協力者合作進行跨國鎮壓[6]。沈伯洋競選辦公室總幹事吳思瑤強調,團隊將強化維安工作,並反嗆藍白先前批評沈伯洋「被害妄想症」「自導自演」,如今司法認證確有不法監控,「現在還要跟加害者站在一起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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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壹蘋新聞網、東森新聞、ETtoday新聞雲等5家媒體報導)
起訴書內容進一步揭露監控細節。徵信業者內部LINE群組對話顯示,當沈伯洋的女兒走出家門時,盯梢人員曾下達「小孩走出去了」、「拍一下」等指令,並將畫面翻拍後層層轉傳給香港金主[7]。
檢方調查指出,香港委託人鞠覺賢、林慶支付36萬元「前金」,目的是要抓沈伯洋的「小辮子」,如出入不正當場所或婚外情,並允諾視成果另付「後謝」酬金[4]。然而長達39天的監控「什麼都沒拍到」,香港委託人最終未支付後謝[1]。沈伯洋因過去有海外遭監控經驗,加上隨扈警覺性高,多次技巧性甩掉跟監人員[1]。
隨扈於2024年10月間在沈伯洋住家樓下發現機車坐墊下裝有針孔及天線,大安警分局當年追查後一度以查無不法結案,沈伯洋直至2025年10月才親自報案,檢警進而追出全案[4]。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許宇甄表示,只要有非法監控事實都予以譴責,希望司法毋枉毋縱[3]。民進黨立委王世堅肯定司法快速偵辦,認為這是對人權的最大保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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