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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大火首波民事判決 郭男須賠9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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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店代位求償失火家樂福殺蟲劑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郭男在賣場噴殺蟲劑點火引發大火,判刑6月確定
  • 路易莎門市獲保險理賠97萬9326元,法院判郭男全額賠償
  • 另有8家產險公司向郭男求償逾3.78億元,尚待審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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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2023年12月3日凌晨,22歲郭姓男子與兩名友人在桃園家樂福中原店購物時,於清潔用品區持打火機點火,朝噴霧殺蟲劑噴射,瞬間產生火光與高溫。郭男受驚後未確認火源是否熄滅,便將殺蟲劑放回貨架離開。約9分鐘後,殘留火源引燃貨架上其他殺蟲劑,接連爆炸起火,火勢延燒至清晨5時許才獲控制。

火災導致家樂福中原店建築結構嚴重受損,商品與設施大量焚毀,賣場損失約4億2600萬元,被迫停業近半年。位於賣場內的路易莎中原家樂福門市亦遭波及,咖啡機器設備、營業裝修及原料全數燒毀。

刑事部分,法院認定郭男主觀上無燒毀建築物的故意,屬過失失火,且他在警方尚未鎖定肇事者前即主動坦承犯行,符合自首要件。桃園地院依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家樂福不服上訴,二審駁回,全案確定。

民事求償方面,路易莎門市向新光產物投保商業火災保險,總保額409萬208元。新光產險委託公證行進行災損理算,陸續賠付機器設備57萬6651元、營業裝修30萬2675元及貨物10萬元,合計97萬9326元。路易莎領取理賠金後簽署代位求償同意書,新光產險依保險法向郭男追討該筆款項。郭男在民事庭未爭執事實,當庭認諾請求,桃園地院近日判決郭男須全額給付97萬9326元,並加計年息5%利息。

然而,此案僅為首波求償。聯合報獨家報導,另有旺旺友聯、國泰世紀、第一產物、新光產物、和泰產物、新安東京海上、台灣產物及南山產物等8家保險公司,已共同向郭男提起代位求償訴訟,求償金額合計高達3億7835萬7334元,目前尚待法院審理[2]。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郭男當庭認諾,法官判全額賠償97萬9326元加計5%利息
  • 路易莎原申請理賠120萬,經公證後確認97萬9326元
  • 家樂福官方首度回應:尊重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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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今日新聞、東森新聞、三立新聞等5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重點在於首波民事判決細節的補充與確認,以及家樂福官方首度公開回應。

判決確認與細節補充

桃園地院日前判決郭男須全額給付路易莎咖啡的保險理賠金97萬9326元,並加計年息5%利息。判決書指出,路易莎原申請理賠120萬9283元,經保險公證人實際清點後,最終確認理賠金額為97萬9326元[4]。郭男於2026年5月8日出庭時,對保險公司指控完全未爭執,當庭全部認諾,法官直接判其敗訴[4]。

家樂福官方回應

對於首波民事判決結果,家樂福官方低調表示「尊重司法判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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