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障者6月18日搭基隆104公車時電動輪椅後仰翻落受傷
- 陳姓駕駛記申誡1次,調離現職改任不載客職務
- 公車處長鍾惠存遭市府嚴厲口頭告誡
- 未來將要求駕駛站在電動輪椅後方觀察重心[3]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基隆市104路線公車6月18日晚間發生電動輪椅乘客摔傷事件。一名身障者在義一路市府站搭乘104公車時,陳姓駕駛雖下車架好無障礙斜坡板,但僅站在側邊未協助,身障者操作電動輪椅過程中重心不穩後仰翻落受傷送醫。
基隆市府人事處今日公布懲處結果:陳姓駕駛因服務態度欠佳、未積極協助乘客,記申誡1次並調離現職,改任不載客職務;公車處長鍾惠存因督導不周及未即時回應陳情,遭市府嚴厲口頭告誡。
鍾惠存表示,公車處深感抱歉,未來將要求駕駛在電動輪椅乘客上車時必須站在輪椅後方觀察重心,列入作業準則[3]。市府強調將強化駕駛教育訓練,提升服務態度與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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