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遊情侶分手後因金錢糾紛鬧上法院
- 謝女控張男借48萬元不還,另吞7.5萬遊戲帳號費
- 張男辯稱48萬為贈與,帳號是女方贈送
- 法官依LINE催債對話認定非贈與,判張男全額賠償55.5萬元
(綜合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一對男女因手機遊戲「天涯明月刀M」相識交往,分手後謝姓女子提告張姓前男友,追討48萬元借款及代售遊戲帳號的7萬5000元。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張男須全額償還55萬5000元,全案可上訴。
謝女主張,2021年至2023年交往期間,張男先後3次向她借款共48萬元;2024年她退坑後委託張男出售兩個遊戲帳號,張男以7萬5000元售出後未交付分文。
張男辯稱48萬元是情侶間的贈與,謝女曾說「沒關係、不用還」;遊戲帳號則是謝女退坑後送他經營,他接手後繼續課金,賣得的錢已花在兩人日常開銷及謝女來嘉義的住宿費。
法官審視雙方LINE對話紀錄,發現謝女2024年9月曾催討48萬元,張男回覆「我盡可能去湊齊」並致歉「並不是真的有錢欠著」。法官認為,若屬贈與,張男理應否認欠款,而非承諾解決,此舉不符常情。遊戲帳號部分,張男曾主動向謝女報告「小號賣掉了」、「大號持續出售中」,並承諾售出後一併轉帳,符合民法受任人報告義務,且未提及要先扣除代練費用。法官因此不採信張男辯詞,判決全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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