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安會今日完成核三廠再運轉計畫審查並核定
- 台電須依核定計畫執行後續工作,再提交執行結果報告
- 審查團隊共提出589項審查意見,台電均已回復說明[2]
- 台電正進行自主安全檢查,完成後須送核安會審查
- 核安會已透過地方說明會聽取地方意見,納入審查參考
核安會核定核三再運轉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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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運轉計畫台電核三廠核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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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核安會今(24)日宣布,已完成核三廠「再運轉計畫」審查並核定。台電須依核定計畫辦理後續工作,提出執行結果報告,再送核安會審查。
核安會表示,自收到再運轉計畫後,即規劃安全審查、現場視察及公眾參與,並邀集外部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團隊。經確認相關規劃符合現階段審查要求後,於今日完成計畫核定。審查期間共歷經3回合,審查團隊提出589項審查意見,台電均已回復說明[2]。核安會審查結論認為,台電已妥善規劃將機組恢復至可運轉狀態的各項工作,符合相關法規規定[2]。
核安會強調,今日完成的是再運轉計畫審查,後續仍有多項程序與安全管制作業須依規辦理。在計畫執行期間,核安會將持續監督與現場查證。台電也正辦理老化評估與管理、輻射相關議題查核評估、耐震安全評估等「自主安全檢查」,待完成後提交相關評估報告時,核安會將嚴格審查。
此外,核安會於審查期間已將再運轉計畫函請地方政府提供意見,並透過地方說明會、拜訪地方人士等方式,聽取地方鄉親及公民團體意見,納入審查作業參考。相關審查及公眾參與作業辦理情形,均已公布於核安會網頁「核電廠再運轉審查管制」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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