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車公司欠6000元未禮讓行人罰單,遭移送強制執行
- 桃園分署查出該公司另欠牌照稅、勞健保費等,總額235萬
- 分署扣押應收帳款127萬,查封公司車輛
- 負責人急辦分期,餘款108萬分18期繳納
(聯合報、自由時報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近期執行某租車公司欠繳交通罰鍰案件,發現該公司因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停讓行人,遭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6000元,逾期未繳移送執行。
執行過程中,桃園分署查出該公司另積欠多台車輛使用牌照稅、勞工保險費及全民健康保險費等多項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總欠款達235萬7937元。分署隨即扣押該公司應收帳款,成功扣得127萬餘元。
公司負責人見資金遭扣押,立即向桃園分署申請分期繳納。扣除已扣得款項後,尚餘108萬餘元未清償。桃園分署除查封公司所有車輛1部作為擔保外,並要求負責人擔任擔保人,經審酌其清償能力後,核准剩餘款項分18期繳納。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