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慧局完成生成式AI著作權指引1.0版,將正式公告
- 訓練階段使用仍受保護著作須取得授權
- 單純新聞報導屬合理使用,但評論內容大量訓練仍須授權
- 內容生成階段要求業者建立比對過濾機制
- 智慧局將推動AI授權媒合平台,指引採滾動式檢討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報導)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近日完成「生成式人工智慧著作權指引」1.0版,將正式公告,明確規範AI模型訓練階段利用他人著作的合理使用界線。
指引將訓練素材分為三大類:不受保護的標的(如政府開放資料、單純新聞報導)、著作權已逾期的公共領域作品,以及仍受保護的著作。對於第三類,業者須取得合法授權,或使用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等合法來源。
智慧局著作權組組長洪盛毅說明,報導事實的新聞雖屬合理使用,但評論等媒體內容仍受著作權保護,大量拿去訓練仍須授權。ETtoday報導指出,國外已有前例,如OpenAI付給新聞集團(News Corp)5年2.5億美元,但《紐約時報》等媒體則控告OpenAI與微軟未經授權使用數百萬篇新聞訓練ChatGPT。
內容生成階段方面,指引要求業者建立比對過濾機制,避免生成與既有著作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內容;若未採取合理防範措施,恐負連帶法律責任。對於雜誌公會等單位建議建立「AI授權媒合機制」平台,智慧局表示樂意與數發部、文化內容策進院共同推動,指引也將採滾動式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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