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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擴大商業機密保護 演算法首納入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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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業機密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數據演算法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中國《商業秘密保護規定》6月1日起生效
  • 資料、演算法、原始碼等數位資產首納保護
  • 失敗實驗數據等階段性成果也受保護
  • 侵權最高可罰人民幣500萬元,情節嚴重者追究刑責
  • 企業須建立權限控管、跨境協作管理等保密措施
  • 新規降低權利人舉證門檻,部分舉證責任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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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商業秘密保護規定》自6月1日起生效,首次明確將資料(Data)、演算法(Algorithms)、電腦程式與原始碼等數位資產納入商業機密保護範圍,以因應AI與數位經濟發展下的新型態洩密與侵權風險。

新規擴大技術資訊定義,企業的AI模型訓練資料、推薦系統演算法、風控模型、使用者行為分析資料等,均可能被認定為受保護的商業秘密。保護範圍亦涵蓋經營資訊,如創意、管理、客戶訊息、財務數據等。此外,過去商業秘密通常需具備明確經濟效益,新規改採較廣泛的「商業價值」標準,即使是研發過程中的階段性成果或失敗的實驗數據,若能縮短研發週期或提供競爭優勢,也可能受到保護。

新規列舉8類合理保密措施,包括簽訂保密協議、人員管理、物理隔離、技術防護、載體管理、設備管控、離職管理等。企業須建立權限控管、存取紀錄、資料匿名化、跨境協作管理等技術措施,並在遠端辦公與雲端協作情境下證明對敏感資訊進行管理與追蹤。

侵權行為認定範圍擴大,包括電子入侵、非法取得資料、協助他人洩密等。市場監管機關可進行調查、查扣相關資料。一般侵權行為處人民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包括造成權利人直接較大損失、危害國家利益、兩年內再犯等情形,涉嫌違法者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新規也降低權利人舉證門檻,若能證明資訊高度相似且涉嫌侵權者曾接觸相關內容,部分舉證責任將轉移至被控侵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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