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婆婆衝進媳婦工作的超商休息室,持塑膠棒與椅子攻擊媳婦及勸架同事
-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認定施暴犯行明確
- 婆婆否認施暴,辯稱滑倒拿棒支撐,未被採信
- 依傷害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 全案可上訴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56歲婆婆翠花(化名)疑不滿媳婦,去年8月14日上午衝進媳婦工作的超商休息室理論,雙方爆發口角後,婆婆情緒失控,先推擠媳婦與上前勸架的女同事,再持塑膠棒揮打、抄起塑膠椅猛砸,造成媳婦右手肘挫傷、女同事臉頰及手臂抓傷。
翠花否認施暴,辯稱是因打翻奶茶滑倒才拿塑膠棒支撐身體。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定其辯解不足採信,且媳婦先前曾有通報家暴紀錄,顯示衝突非偶發。橋頭地院考量婆婆以資源回收維生、尚需扶養家人及照顧孫子,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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