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新北、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同步發公開信反賄選
- 公開信透過基層村里長深入社區宣導
- 虛遷戶籍最重可處5年徒刑
- 低價旅遊招待介選最重可處10年徒刑,涉反滲透法加重刑責
- 選舉賭盤開設者最重5年徒刑、併科50萬元罰金
- 檢舉獎金最高2000萬元,檢舉人身分保密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年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於11月28日投票,中選會預計8月20日發布選舉公告。為防範妨害選舉行為,彰化、新北及士林地檢署檢察長近日同步發出公開信,透過基層村里長向民眾宣導反賄選、反滲透觀念。
彰化地檢署檢察長黃智勇發布公開信,呼籲鄉親「不買票、不賣票」,並將信件函送至轄內各鄉鎮公所擴大宣傳[5]。新北地檢署檢察長郭永發則製作「守護家鄉的一票-檢察長給鄉親的一封信」,以口語化說明各類犯罪態樣,信件已陸續寄送至轄內各村、里辦公室[4]。士林地檢署檢察長王以文親簽301封信,寄送給轄區內301位里長,盼透過第一線基層領袖將反賄選理念深入鄰里[2][1]。士檢轄區涵蓋台北市、新北市共10個行政區[1]。
各檢察長在信中均提醒民眾注意三大常見妨害選舉犯罪態樣。第一,若無實際居住事實,僅為使特定候選人當選而虛偽遷徙戶籍並投票,將觸犯虛遷戶籍罪,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第二,若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以免費或顯不相當低價招攬選民赴大陸或其他地區旅遊,並要求支持特定候選人,不論招攬或接受招待均屬違法,招攬者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若涉及境外滲透來源,依反滲透法加重刑責二分之一。第三,以候選人得票或當選與否開設選舉賭盤或下注,參與下注者最重可處6月有期徒刑,開設賭盤營利者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士檢在信中附有檢舉賄選QR Code,方便民眾即時掃碼檢舉[2][1]。各檢方均提供24小時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檢舉人身分將嚴格保密,若因檢舉查獲境外勢力介選等案件,最高可獲2000萬元檢舉獎金[4][2][1]。
(新增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聯合報等8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顯示,反賄選公開信行動已擴及基隆、台北、台中、金門等地檢署,各檢察長陸續跟進寄信給轄區里長。
基隆地檢署檢察長陳佳秀7日寄信給轄內251位村里長,信中將防範重點擴增至五大類,除原有三類外,新增「不買票、不賣票」及「拒絕招待與不正利益」兩項提醒[11][4]。台中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則寄信給全市625位里長,特別強調赴中國旅遊接受「落地招待」的風險[10]。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寄信給380位里長,並表示自今年5月起已率查賄團隊赴轄區12個行政區警分局及調查處站進行查賄座談[9][8][6]。金門地檢署檢察長趙燕利則親自前往金城鎮模範街,將簽名信交給東、西、南、北門4位里長,其餘33位村里長以郵寄送達,完成全縣37個村里宣導布局[7][3]。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