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部新增265個涉武擴實體至出口管制名單
- 同步移除13個實體,累計逾11,480個實體與個人
- 鎖定伊朗無人機供應鏈、北韓金融科技機構及中港轉運網絡[2]
- 廠商出口前須取得輸出許可證,否則海關不予放行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今(9)日更新「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實體管理名單,一口氣新增265個實體,同時移除13個實體。累計管理名單已逾11,480個實體與個人。此次新增對象涵蓋伊朗、俄羅斯、墨西哥、土耳其、中國大陸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地,主要鎖定涉及武器擴散活動的企業與機構。
自由時報報導指出,此次新增名單重點鎖定三大類別:伊朗無人機及航太供應鏈企業(如ARIAPA、Fanavari Electro Moj Mobin、Kavoshgaran Asman Moj Ghadir等,均已遭美國制裁)、遭美國制裁的北韓金融與科技機構(包括萬景台電腦技術公司及柳京信用銀行),以及被視為協助規避國際制裁的中國與香港貿易商與航運業者,包括義烏市先馬進出口有限公司、香港千禧龍貿易有限公司、欣蘊貿易有限公司及大隆貿易有限公司等[2]。
貿易署表示,此次更新係依貿易法第13條授權,參考聯合國安理會及友盟國家制裁名單辦理。國內廠商若擬出口予名單中的受管制對象,須事先向貿易署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海關也將配合邊境攔查,未經許可者不予放行。貿易署提醒業者善盡客戶查證義務,避免涉入武器擴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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