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堯俐仲介9名病患赴中國換肝換腎,賺取1466萬元
- 彰化地院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500萬元
- 衛福部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廢止其醫師執照
- 石崇良:因仲介器官移植遭廢照為國內首例
- 許金川呼籲民眾定期腹部超音波檢查,及早發現肝病
(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聯合報等6家媒體報導)
台灣換肝名醫、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陳堯俐,因非法仲介9名病患前往中國大陸進行換肝、換腎手術,賺取1466萬元仲介費,遭彰化地方法院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並須向公庫支付500萬元。衛福部長石崇良今(2)日證實,經醫師懲戒委員會審議,已正式廢止陳堯俐的醫師執照,成為國內首起因仲介境外器官移植而遭廢照的案例。
石崇良表示,陳堯俐的行為嚴重違反醫學倫理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中「醫事人員不得仲介,嚴重者廢止醫師執照」的規定。過去衛福部廢止醫師證書的案件,多涉及使用假檢體詐領保險費或毒品使用等,因仲介器官移植而廢照在台灣是首例。石崇良強調,器官移植應建立在自願、無償及可追溯的基礎上,政府將持續強化境外器官移植通報與查核機制[2]。
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董事長許金川表示,台灣長期面臨肝臟移植需求大於供給的困境,約20、30年前確有不少病患赴中國換肝。他呼籲民眾應落實早期發現與治療,建議年滿40歲以上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腹部超音波檢查,避免惡化至需要移植的地步[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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