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姓街友在北車大廳酒後喧鬧,遭清潔管理員制止
- 黃男情緒激動,將管理員撂倒並朝臉部揮拳
- 民眾上前隔開,警方趕抵依現行犯逮捕
- 依《鐵路法》第68條之4移送法辦,最重可處3年徒刑
(綜合ETtoday新聞雲、公視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台北車站大廳25日下午6時許發生一起酒醉攻擊事件。一名黃姓街友在車站大廳飲酒後喧鬧滋事,民眾見狀通知正在附近進行清潔作業的陳姓台鐵清潔管理員。管理員上前制止,但黃男情緒激動、不聽勸阻,隨即出手攻擊,將管理員撂倒在地並朝臉部揮拳,兩人扭打在地。一旁民眾見狀上前隔開雙方,鐵路警察局台北分駐所員警也趕抵現場,立即將黃男依現行犯逮捕。
警方表示,黃男涉嫌違反《鐵路法》第68條之4,以強暴之方法妨害鐵路從業人員執行鐵路業務,調查後已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根據該條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