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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雄鄉長選戰升溫 參選人互告貪污、違反選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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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採購標案林于玲民雄鄉長陳琮貽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陳琮貽赴嘉義地檢告發林于玲涉貪污及利益衝突迴避法
  • 林于玲反告陳琮貽意圖使人不當選,違反選罷法
  • 爭議核心:頂煜企業資本額1萬元,3年拿下公所逾2,000萬元標案
  • 陳琮貽質疑頂煜企業登記地址曾設於林于玲住家,負責人陳昭良疑為林于玲兒子
  • 林于玲駁斥指控,強調公所採購均依法公開透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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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嘉義縣民雄鄉長選舉白熱化,民進黨鄉長參選人陳琮貽今(29)日在律師陳澤嘉及鄉民代表陪同下,前往嘉義地檢署遞狀告發爭取連任的鄉長林于玲,指控其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林于玲隨即前往民雄分局報案,反告陳琮貽意圖使人不當選,違反《選罷法》。

陳琮貽指出,網路名人「小商人」日前發文質疑民雄鄉公所標案,並出動宣傳車,引發林于玲提告;檢調介入後,陳姓宣傳車司機以5萬元交保。他陸續收到鄉親提供資料,其中包括公所內部人員提供的情資,決定正式告發。

陳琮貽提出三點質疑:頂煜企業有限公司名片上的「陳昭良」,與林于玲臉書標記的兒子同名同姓,聯絡電話亦相符,質疑是否為「媽媽鄉長發包、兒子廠商得標」[1];該公司2022年成立時登記地址與林于玲名下房產地址相同,之後才遷址;該公司資本額僅1萬元,自2023年起陸續取得民雄鄉公所15件標案,總金額超過2,000萬元,其中2026年度民雄森林公園環境維護案決標金額397萬元[3]。

律師陳澤嘉表示,一家資本額1萬元的企業密集取得多件公所採購案,其招標、評選及履約過程有釐清必要,請求檢方調查企業實際經營者、與公所接洽及履行標案者身分,以及相關採購是否涉及圖利、利益衝突迴避等法律問題。

林于玲回應,公所所有採購案件均依法行政,依政府採購相關規定辦理招標及專業評審,過程公開透明,絕無私相授受。她批評陳琮貽以抹黑、政治攻防方式打擊選戰,相關言論意圖使人不當選,已前往警分局報案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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