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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廠房稱養蚯蚓 堆百桶毒廢料判2年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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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廠房廢棄物清理法毒廢棄物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潘男租台中廠房稱養蚯蚓,卻堆置104桶有毒廢棄物
  • 房東因欠租提告點交,2022年底全案曝光
  • 潘男有6次違反廢清法前科,一審判2年
  • 潘男上訴辯稱鑰匙交給已故友人,遭高分院駁回
  • 案發近5年未清理現場,高分院認量刑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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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台中市潘姓男子於2021年8月以月租6.6萬元承租清水區一處廠房,佯稱要碎木養蚯蚓營利,卻陸續載運104桶有毒、易燃事業廢棄物,以及大量塑膠廢料、粉狀物與營建廢棄物,於夜間偷偷堆放於廠房內。潘男僅繳一個月租金後即欠租,房東提告請求遷讓房屋勝訴,2022年12月5日會同法院及警方強制執行點交時,全案曝光。

潘男曾有6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前科,一審依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罪判刑2年。潘男不服上訴,辯稱因遭通緝逃亡,已將廠房鑰匙交給游姓友人,對廢棄物完全不知情,並表示願負擔清除費用,請求改判無罪或從輕量刑。中時電子報報導,潘男曾辯稱租廠房是「要養蚯蚓」[2]。

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認為證人證詞顯示廠房由潘男單獨承租管理,潘男在游男死亡後才改口推卸責任,說詞前後矛盾違背常理,且案發至今近5年仍未清理現場,空言賠償不足以減刑,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年徒刑。全案尚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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