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父母幫子女存股 國稅局提醒申報贈與稅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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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國稅局嬰兒股神贈與稅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0至19歲台股開戶數突破75萬人
  • 115年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
  • 父母幫子女存股有匯款、出資、贈與股票三種方式
  • 贈與股票應以贈與日收盤價計算金額申報
  • 未超過免稅額仍應申報以取得免稅證明書
  • 應留存資金往來證明避免漏報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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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股站上45000點,根據證交所統計,全台證券開戶人數已達1433萬人,其中0至19歲開戶數突破75萬人,「嬰兒股神」、「未成年股神」成為熱門話題。不少家長透過存股方式為子女提早規劃資產,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應留意贈與稅申報規定。

115年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若當年贈與金額超過此門檻,或直接贈與股票給子女,贈與人應於贈與日後30天內申報贈與稅。

實務上父母協助子女投資股票常見三大方式:一是「父母匯款給子女購買股票」,屬現金贈與,以匯入資金為贈與金額;二是「父母出資替子女購買股票」,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以贈與論,以出資額計算;三是「父母將持有的股票贈與子女」,應以贈與日收盤價按股數計算贈與金額申報,並取得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始得辦理股票移轉。

國稅局舉例,甲父115年2月10日贈與所持有上市A公司股票1000股予其子,當日收盤價350元,贈與金額為35萬元,雖未超過免稅額,仍應申報以取得免稅證明書利於移轉。國稅局提醒,應留存資金往來證明以備查核,避免漏報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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