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板橋社區保全在垃圾桶旁發現寫有「爆裂物」的紙盒,內有鬧鐘及電池
- 保全隔天將紙盒抱至派出所,警方大陣仗出動防爆隊及鑑識人員
- 經檢測確認盒內無火藥,不具殺傷力
- 追查發現紙盒為退休銀行行員多年前製作的防搶演練道具
- 王姓姑侄二人因引發恐慌,依社維法移送裁處
(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壹蘋新聞網等5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江寧路三段一處社區大樓,昨(6月30日)晚間有保全在大門垃圾桶旁發現一個寫有「爆裂物」字樣的紙盒,內有鬧鐘及電池。保全未立即報警,直到今(7月1日)上午10時許才將紙盒抱至海山警分局江翠派出所。
警方獲報後大陣仗動員,通知刑事局偵五隊(防爆大隊)及新北市警局鑑識中心到場。防爆人員全副武裝檢測拆解,確認盒內無火藥、化學原料或危險易燃物,不具殺傷力。
經調閱監視器,警方鎖定19歲王姓男子涉有重嫌。王男到案後供稱,受76歲(一說66歲)姑姑委託整理住處雜物,發現該紙盒後未經確認便隨手丟棄於社區垃圾集中區。姑姑向警方解釋,她為銀行退休人員,該紙盒是數年前任職時為配合警方防搶演練所製作的道具,演練結束後一直存放家中,近期整理時才委託姪子丟棄。
雖經證實為演練道具,但因紙盒外觀「爆裂物」字樣在公共場所引發民眾恐慌,警方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6款「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將王男及王女移送新北地院簡易庭裁處。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