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女藝人獲准訴訟參與 直球對決龔益霆

已沉寂
1報告13篇6家追蹤自
台北地院女藝人強制性交訴訟參與龔益霆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女藝人獲准訴訟參與,明天開庭將以視訊隔離陳述意見
  • 法院裁定准許,認為有助達成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目的
  • 被害人獲准後擁有訴訟主體地位,可檢視卷證及表達意見
  • 龔益霆母親聲請發還手機遭駁回,因LINE對話仍待釐清[1]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前三立電視資深副總經理龔美富之子龔益霆,遭一名女藝人指控灌鎮定劑後性侵,台北地檢署今年6月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女藝人近日向台北地院聲請訴訟參與,獲法院裁准,明天開庭將以視訊隔離方式陳述意見。

法院裁定指出,經徵詢檢察官、龔益霆及辯護人意見,認為准許女藝人參與訴訟有助達成「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目的,且無不適當情形,因此裁准。被害人獲准訴訟參與後,不再只是被動的「證人」,而是擁有訴訟主體地位,可獲知案件進度、檢視卷證資料,並在法庭上對審判、證據及科刑表達意見。

此外,龔益霆的母親趙如玉因手機遭扣押,聲請發還。合議庭認為,起訴書已將女藝人與趙如玉的LINE對話列為證據,且龔益霆及辯護人對對話截圖的證據能力仍有爭執,手機有扣押必要,因此駁回聲請[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