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翔9月1日完成買斷,獲49.4萬人民幣補償
- 退役11年後才被要求在當教練與買斷間二選一
- 劉翔將退役後98萬餘元薪資全數捐出賑災
- 劉翔質疑規定「遲到了11年」,籲制度檢討
- 上海體育局今年2月巡視整改曾提加強管理在編不在崗運動員
劉翔退役11年遭要求二選一 買斷捐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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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體育局劉翔買斷退役運動員
初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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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前「亞洲飛人」、奧運金牌田徑選手劉翔與上海市體育局長達11年的退役安置爭議落幕。劉翔10日在微博發文證實,已於9月1日完成「買斷」,獲得49.4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31萬元)補償,今後與體育局再無關聯。
劉翔同時宣布,將2015年4月退役以來累計領取的98萬2935元薪資、補助等收入,全數捐給中華慈善總會,用於西藏泥石流救災。
這場爭議始於8月26日,劉翔當天在微博發文求助,稱體育局要求他在「當教練上班」或「買斷」之間二選一。他當時表示自己缺乏執教經驗,貿然當教練恐影響他人。上海市體育局隨後發布官方回應,稱劉翔是上海的優秀運動員,已於8月26日下午與其溝通,擬依國家體育總局及上海市相關規定,透過組織安置或自主擇業妥善處理。
劉翔在最新發文中質疑,退役11年後才被要求在兩個選項中抉擇,「遲到了11年,也已經不是選擇」。他強調,公開此事並非為了透過輿論尋求「第三條路」,而是希望退役運動員安置制度受到更多討論,呼籲主管單位提供更靈活的安置選擇。
據了解,上海市體育局今年2月的巡視整改通報,曾提出要加強「在編不在崗運動員」管理並推動退役手續辦理,促使此事浮上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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