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冠軍建材副董王桂鳳逃漏稅逾10億,判4年6月
- 董事長林榮德未揭露關係人交易,判2年緩刑5年
- 王桂鳳逃漏個人所得稅5.5億,經銷商逃漏4.5億
- 林榮德須向公庫支付2000萬元
- 前獨董巫永固涉內線交易避損25萬,獲緩刑3年[6]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5家媒體報導)
上市公司冠軍建材(1806)副董事長王桂鳳,因隱匿其為全台6區共9家經銷商的實際負責人及大股東,且12年間透過不實財報逃漏稅,新北地院今(30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不實申報公告罪、《稅捐稽徵法》及《商業會計法》,判處王桂鳳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其中6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2000萬元。董事長林榮德則因未依法在財報中揭露關係人交易,依《證交法》不實申報公告罪判刑2年,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200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桂鳳為隱匿其與冠軍建材的關係人交易,找親友掛名經銷商負責人,自2013年至2025年間,藉此逃漏個人綜合所得稅5.5億元,9家經銷商則逃漏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共4.5億元,合計逃漏稅逾10億元。合議庭認為,王桂鳳逃漏稅金額甚鉅,影響國庫收入,但考量其坦承犯行並繳回逾1億元犯罪所得,已見悔意,量處上述徒刑。林榮德雖辯稱不清楚妻子所為,但檢方認定他最晚於2024年7月已知情,卻未依法揭露。
此外,冠軍建材前獨立董事巫永固,因於2024年3月公司發布重大訊息前,於禁止交易期間出售手中股票,避損25萬9620元,台北地院今(31日)依內線交易罪判處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8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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