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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芳醫院醫師查病歷傳簡訊貶同僚攬客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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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告4篇3家追蹤自
個人資料保護法台北地檢署泌尿科萬芳醫院醫療糾紛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萬芳醫院泌尿科醫師林克勲涉查同僚3名患者個資傳簡訊攬客
  • 簡訊內容貶低原主治醫師「技術最不好」,自稱「才是佼佼者」
  • 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建請一罪一罰
  • 加重誹謗及無故取得電磁紀錄罪嫌不起訴
  • 院方函覆未禁止查詢非自身患者病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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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立萬芳醫院泌尿科專任主治醫師林克勲,涉嫌於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間,利用院內醫療資訊系統,查詢同院蕭姓、鍾姓2位醫師共3名患者的病歷、基本資料及聯絡方式,再以個人手機門號傳送簡訊給患者,內容包括「你找的醫師卻是萬芳醫院內技術最不好的」、「建議你換個資深風評好的醫師」、「可惜你碰到了一位眼中只有收入的醫師」等語,並自稱在攝護腺手術方面「才是佼佼者」。3名患者收到簡訊後向原主治醫師反映,2位醫師憤而提告。

林克勲到案辯稱,查閱病歷後認為原治療方式與指引不符,因此好心建議患者尋求第二意見。檢方不採信,認為若真認為治療不妥,林男身為學長、老師,大可與同事直接討論,而非傳簡訊貶低對方、招攬患者。檢方認定林男目的在增加自身診治病患人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將3次犯行一罪一罰。

此外,2位受害醫師另指控林男涉嫌加重誹謗及無故取得他人電腦電磁紀錄。檢方認為,簡訊內容屬主觀意見與評論,不構成誹謗;另經萬芳醫院函覆,院內不禁止醫師查詢非自身患者病歷,但要求遵守《個資法》,檢方因此認定難以證明林男「無故」查詢,此2罪嫌均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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