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模範警察陳葵豪私吞查扣40萬現金及10公克海洛因
- 以自身尿液調包毒品案被告黃男尿液檢體
- 與黃男期約20萬元,用冰糖調包扣案安非他命
- 新北地院判處6年徒刑,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
- 全因黃男另案落網抱怨「黑吃黑」而曝光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曾獲全國模範警察的新北市刑警大隊偵二隊前偵查佐陳葵豪,因偵辦毒品案時私吞查扣的40萬元現金及10公克海洛因,並以自身尿液調包毒品案被告黃男的尿液檢體,甚至與黃男期約以20萬元代價,用冰糖調包扣案的安非他命,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及期約賄賂罪,判處應執行6年徒刑,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4年1月25日,陳葵豪與同仁持搜索票至黃男住處,查獲40萬元現金、4包海洛因(毛重共92公克)及3包安非他命(共290公克)。陳葵豪僅登載3包海洛因,私吞其中1包毛重10公克的海洛因及40萬元現金。
為避免事跡敗露,陳葵豪在偵訊期間向黃男承諾僅移送持有毒品罪,並協助稀釋安非他命純質淨重,使其假釋不被撤銷。他在刑大廁所內將自己的尿液裝入採尿罐,偽充為黃男的尿液檢體。黃男事後透過女友的LINE與陳葵豪聯繫,提議以高於市價的20萬元「買回」扣案安非他命。同年2月初,黃男在刑大停車場交付一包冰糖給陳葵豪作為替換物,陳葵豪隨後在辦公室將證物袋內大部分安非他命倒出,換入冰糖。
陳葵豪事後打電話向黃男索討20萬元,但黃男因籌不出錢而未付款。全案因黃男另涉毒品案落網後向他人抱怨警方「黑吃黑」而遭檢舉,檢警比對尿液檢體DNA與警政署資料庫,發現與黃男不符,因而曝光。
法官審酌,陳葵豪為圖私利,未扣押毒品及現金,並以調包尿液、毒品等手段偽造證據,重創司法與調查機關的公信力,考量其犯後未全然坦承犯行,但期約賄賂部分認罪且未實際取得20萬元,依法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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