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宜縣府專員許智信假冒林姿妙秘書詐騙6500萬元
- 全案判刑定讞後羈押中,因胃出血戒護就醫不治
- 檢方相驗確認為自然死亡
- 許智信共詐騙17人,50名被害人總金額逾2億元[4]
- 最高法院上月駁回上訴,10件貪污罪累計73年2月定讞
(綜合東森新聞、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前宜蘭縣政府專員許智信,因假冒縣長林姿妙秘書名義詐騙,全案判刑定讞後羈押於台北看守所。他上月因胃出血戒護就醫,今(31)日宣告不治,經報請檢方相驗確認為自然死亡。
許智信原受聘為宜蘭縣政府公共造產基金專員,後支援縣長室業務,對外自稱是林姿妙秘書、助理。2021年至2023年間,他向被害人佯稱握有尚未公開的政府採購標案,以10萬元為1投資單位、每單位可獲利2000元至5000元為話術,鼓吹投入100萬至300萬元不等資金,共計詐騙17人,總金額約6500萬元。全案共有50名被害人,詐騙金額逾2億元[4]。他因沉迷地下賭博、積欠高利貸而犯案[3]。
案件審理期間,一審宜蘭地院認定17案均構成《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應執行12年;二審高院改認定僅成立普通詐欺罪,輕判4年10月。最高法院先就其中7件普通詐欺案件判刑2年6月定讞,另10件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重新認定10件均構成貪污罪,累計刑度73年2月,最高法院上月駁回上訴定讞,僅待裁定合併應執行刑。許智信原本暫押台北看守所,上月因胃出血等戒護外醫,經兩次開刀並裝上葉克膜仍不治[1]。
林姿妙當時對事件表示痛心,要求縣府同仁潔身自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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