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建商將購地價格從每坪23-45萬灌水至65萬
- 製作總價5.8億假買賣契約,詐貸得手2.2億元
- 林姓董座等5人遭檢方依詐欺銀行罪起訴
- 尚有本金約1.3億元未償還,檢方建請沒收
台中建商詐貸2.2億 董座等5人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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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台中地檢署實價登錄建商詐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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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台中某建商林姓董事長(72歲)為開發北區中清段老舊社宅都更案,涉嫌將實際每坪23.5萬至45萬元不等的購地價格,虛偽墊高至每坪65萬元,並製作總價5億8370萬元的假買賣契約,再透過不實實價登錄取信銀行,前後詐貸得手2.2億元。
全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楊凱婷指揮偵辦。檢方查出,林翁2021年1月11日與李姓女副總經理(50歲)、林姓仲介及邱姓地政士,在公司內預擬以每坪65萬元、總價5億8370萬元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林翁並代替地主與建商虛偽簽約。同年2月18日,林、李二人命員工持假合約及整合重建銷售計畫書向銀行申請土地融資貸款,行員誤信購地價格,4月8日准予核貸8成共4億6690萬元,條件為3個月內查詢實價登錄是否相符。
林翁取得土地後,同年8月再以其中15筆土地向同一銀行申請2.2億元短期貸款,實際未用於支付足額土地款,再次詐貸得手。檢方訊時,林翁辯稱完全授權李女處理;李女堅稱公司確以每坪65萬元購地;邱姓地政士亦稱從頭到尾只知交易金額就是65萬元。林姓仲介則坦承配合墊高價格,另名施姓開發公司負責人受指示擔任土地交易過水人頭。
多名地主證稱,建商以低於市場行情購地,因土地上尚有爛尾樓整合困難,且需錢周轉才出售。檢方比對相關證據,依詐欺銀行罪起訴林翁等5人。詐貸2.2億元中,尚有本金約1.3億元未償還,檢方建請法院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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