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自由時報、今日新聞報導)
台中市議員林德宇今日在市議會質詢時,抨擊市府教育局對幼兒園幼童專用車(娃娃車)管理鬆散。他指出,2023年至今三年內,台中市幼童專用車累計發生133件交通違規,包含闖紅燈、紅燈右轉、逆向行駛及超速等危險行為,但教育局對有違規紀錄的幼兒園未列入重點稽查,明顯失職。
目前教育局列管227家幼兒園,配有346輛幼童專用車。林德宇進一步點出管理漏洞,依「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車內行車紀錄器至少需保存兩個月,但審計處抽查發現部分幼兒園未依規辦理,甚至出現代班駕駛年齡超過65歲上限的情況[1]。他批評教育局對審計處的檢討意見置之不理,僅以「安排稽查、納入課程」等官樣文章回覆,根本是紙上作業[1]。
教育局回應,為確保幼童乘車安全,市府每月與監警單位排定6至8日執行校車及幼童專用車聯合路邊檢查,並不定期至幼兒園門口或鄰近路口稽查,2026年已稽查171車次。針對違規情形,教育局每年函請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違規幼兒園名單,除要求派員參加增能研習外,最近二年內有違規記點及肇事紀錄者,不得擔任幼童專用車駕駛。
審計處長張漢卿表示,有關幼兒交通車的管理問題已在審核意見中揭露,並要求教育局正視處理。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