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42名網紅完成補稅,累計補繳營業稅5261萬元
- 平均每人繳約4.2萬元
- 46人已退出網紅圈
- 月收入逾5萬元或網售額逾10萬元者須辦稅籍
- 10萬訂閱YouTuber月收入約1.5萬元,多未達門檻
(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報導)
財政部去年9月發布《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將符合條件的網紅納入營業稅課徵範圍,並要求於今年6月底前完成補辦稅籍及補繳稅款。最新統計顯示,共有1242名網紅完成補稅,累計補繳營業稅5261萬元,平均每人約4.2萬元。
新制針對每月平台廣告分潤、粉絲贊助(斗內)、會員訂閱等收入超過5萬元,或每月網路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創作者,須辦理稅籍登記並開立統一發票、繳納5%營業稅。財政部舉例,若一名大網紅每月收入30萬元,其中80%來自國內觀眾,則24萬元屬應稅銷售額,須開立統一發票,按5%稅率每月繳納約1.2萬元營業稅。
統計顯示,1242名符合資格的「大網紅」中,已有46人退出創作市場,其餘均已依規定補繳過往未申報的營業稅。目前擁有約10萬訂閱的YouTuber,若收入主要來自平台廣告分潤及觀眾贊助,每月收入約1.5萬元,通常仍未達須辦理稅籍登記的門檻。未達門檻的小網紅則以執行業務所得申報綜所稅,財政部未另行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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