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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案追加起訴 工程師求刑7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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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共諜案台北地檢署李能謙洪嘉培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北檢追加起訴共諜案3人,洪嘉培求刑7年半
  • 洪提供資料庫,與李能謙搜尋3674筆軍情人員個資
  • 試圖以47萬元賣給中共情工「福州溫泉」,交易失敗
  • 陳韋碩、鄭兆安涉以5000元販售軍職客戶個資
  • 3人均矢口否認,併入李能謙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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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電視製作人李能謙共諜案,繼4月起訴李能謙並求刑12年後,今(14日)再追加起訴網路工程師洪嘉培等3人。檢方查出,洪嘉培提供內含大量國人個資的資料庫,與李能謙共同搜尋出3674筆情報機關現、退役人員個資,試圖以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7萬元)賣給中共軍情人員「福州溫泉」,但因需連同主機購買且價格談不攏而失敗[2]。

起訴指出,洪嘉培於2025年3月前從綽號「一哥」的男子處取得該資料庫,同年4月12日在高雄大寮工作室與李能謙會面,得知李有意將資料庫賣給大陸官方。兩人以關鍵字搜尋「外交部」、「國防部」、「陸軍」、「海軍」、「空軍」、「後備」,並以螢幕錄影程式「Bandicam」記錄操作過程,製成9個影片檔案。李能謙於2天後將其中6個檔案以Telegram私密聊天模式傳送給「福州溫泉」,並試圖兜售資料庫,但未成交。

檢方另查出,李能謙於2024年4月請託陳韋碩蒐集軍職人員個資,陳轉而聯繫民間貸款代辦業務鄭兆安。鄭從過往代辦貸款客戶名單中挑選具軍人身分者,將姓名、身分證字號、手機號碼等資料彙整成PDF檔,以5000元賣給李能謙集團。

檢察官認為洪嘉培矢口否認犯行、飾詞狡辯,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安全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求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6月以上。陳韋碩、鄭兆安則依違反《個資法》起訴。3人均併入李能謙集團先前遭起訴案件由台北地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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