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提案刪文化部10億預算 藝文界齊聲撻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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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由時報等1家媒體報導)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在立法院第二輪提案中,針對文化部預算提出30餘項刪減案,除砍光媒宣費4738萬元,更加碼刪減業務、人事、行政運作、設備與獎補助經費,減列金額總數逾10億元。文化部表示,此舉影響遍及各藝文產業,並已積極準備回應內容,將於下週向黨團及提案委員溝通。
文化部指出,針對國內藝文團體補助刪減2.1億元部分,將影響雲門、擊樂文教基金會、明華園等台灣品牌團隊補助;視覺藝術團體參與國際展會、扶植中壯世代藝術家計畫;出版社、書店及出版振興計畫;文創產業拓展文化科技內容;社區營造及博物館事業等。文化部強調,近年台灣文化成果如楊双子獲國際布克獎、國片票房創18年紀錄、VR作品在威尼斯影展獲獎等,均為朝野多年支持文化預算的外溢效果,而目前文化預算仍未突破總預算1%。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痛批翁曉玲「為刪而刪」,將預算審查當作政治鬥爭工具。她指出,刪減2.1億元團體捐助費是扼殺中小型藝文團體的生存命脈;刪減約用人員待遇及特別費,形同強迫部會停擺,是「窒息式」刪除;凍結公共媒體預算則侵犯媒體專業獨立性[1]。
畫廊協會於19日發出4點聲明,理事長陳菁螢表示支持國會監督,但預算監督應基於具體資料與專業評估,不宜以通案或歸零方式處理。4點呼籲包括:立法院應公開刪減提案具體依據及配套措施;文化預算應逐項理性審查;重大刪減案應邀藝文領域代表溝通;文化部應主動公開預算用途與執行成果[5]。
資深出版人、玉山社社長魏淑貞直言,翁曉玲「對台灣沒有心,沒有感情,沒有愛」,利用職務刻意打壓及抹煞台灣文化發展,不讓台灣藝文資訊有機會傳送到國際[4]。表演藝術聯盟執行長、故事工廠執行長林佳鋒則呼籲,「政治的事情用政治解決,不要拿台灣的文化發展來陪葬」,強調預算可逐筆檢討,但不能因政治立場不同而當作攻防工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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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自由時報、聯合報、今日新聞等10家媒體報導)
翁曉玲於7月20日高喊「我刪預算我驕傲」,並進一步說明刪減理由,稱文化部「肥公家、瘦民間」,補助行政法人占77.5%,民間藝文團體實際不到20%,她僅刪2.1億元(約2%),並主張若由她決定,會將TaiwanPlus的10億元全數轉補民間團體。同日,時報出版董事長趙政岷表示出版業者大多期期以為不可,強調文化預算已偏小,不應縮減。金馬導演及多位影視工作者也陸續發聲,指刪除4738萬元媒宣費將衝擊中小型劇團、獨立電影及獨立音樂創作者,而非僅三金活動;影視製作人更痛批此舉「沒有文化遠見,非常可悲」。
翁曉玲隨後被揭露以同一理由「一稿多用」,除文化部外,另提案刪減中研院15項業務費共4.68億元、內政部5項業務費6656萬元,以及總統府、國安會、司法院等18個機關部會預算,綠委李坤城質疑其「幫中共出氣」,認為最該砍預算的是延會不審總預算的立法院。此外,翁曉玲7月3日受訪時曾稱「我有去刪文化團體的補助費用嗎?沒有」,與其後續「我刪預算我驕傲」的說法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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