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產老董自建廠房,地政士發現竣工圖雨遮未標尺寸
- 因建照在107年前申請,雨遮仍可登記,成功爭取約25坪
- 以當地行情每坪50萬計算,避免近1250萬元損失
- 鄭文在提醒:建物登記法令以建照日為準,非使用執照日
(綜合自由時報、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一名傳統產業董事長在工業區購地自建廠房,取得使用執照後委託地政士辦理建物第一次保存登記。地政士送件前檢視竣工圖,發現附屬建物的雨遮未標註尺寸,由於該建照於民國107年1月1日前申請,依「不溯既往原則」雨遮面積仍可登記,經請建築師補標尺寸後,成功為廠房合法爭取約25坪的附屬建物面積。
以當地工廠行情每坪50萬元計算,此舉讓老董避免近1250萬元的資產損失。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提醒,建物第一次登記時,法令沿用須以建照執照取得日為準,非以使用執照為準。近年政府推動「虛坪改革」,雨遮等面積已不能再辦理登記,但老舊建照經專業把關仍可依不溯及既往原則合法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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