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旺拖吊場提早5分鐘拖走停放貨車格的小客車
- 車主質疑車輛板金刮傷、變速箱恐毀損
- 新店分局認定拖吊時間不符規定,車主免繳罰單及保管費
- 業者須負責車損賠償事宜
(綜合TVBS新聞、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一名許姓車主,5日上午將BMW愛車停放於寶中路貨車專用限時停車格,因當天為假日,該時段(上午11時至晚間8時)開放小客車停放。車主趕在11時前欲取車,卻發現愛車已被拖吊,地上僅留粉筆字車號及「吊」字。
車主取得民眾提供影片後發現,警方與有「新店最速傳說」之稱的亞旺民營拖吊場,僅花約90秒就將車輛拖走,但時間為上午10時55分,距開放時段結束還差5分鐘。車主怒酸「佩服最速拖吊團隊敬業」,並擔憂車輛板金刮傷、變速箱毀損,事後向警方報案提告。
新店分局回應,程姓警員當日上午8時至12時執行拖吊勤務,經檢視違規照片,發現違規時間為10時55分,不符交通裁罰規定,立即通知拖吊場處理。經核實後,認定車主無需繳交罰單、保管費等任何費用,現場請民眾直接駛離,另責請民間拖吊業者負責相關車損事宜。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